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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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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诉讼性质不同承担责任也不同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来源:广州医疗合同律师
[导读]: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疗诉讼性质不同承担责任也不同

  核心内容:医疗诉讼性质不同承担的前提不同。下面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在医患纠纷中,主要有两类不同性质的诉讼:赔偿诉讼、医疗过失赔偿诉讼。这两类诉讼,在归责原则上,实质都是过错原则,但表现形式有所区别。

  诉讼,须以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为医方承担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而在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判定医方承担民事赔偿并不以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和必要条件,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失及过错、过失程度决定医方承担民事及承担的大小。

  第一条规定:;该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的规定。;该解释给那些因医疗行为存在过失、过错,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者方以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但应当注意,在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医方适用过错原则,实际是过错推定原则,是举证分配的结果,如果医方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则可以推定医方存在过错,依据就是。本案中,原告第二次提起诉讼的理由是医疗过失损害赔偿,因此应适用的规定,对被告医院方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医疗诉讼在医疗纠纷中会带来的影响:

  1、医疗诉讼的专门化和日常化的特点,使得法院实际上难于承受来自众多的医疗纠纷带来的压力,由此不可避免会带来诉讼的拖延和高成本。

  2、诉讼中角色不同引发的激烈对抗使得双方互不信任,医患关系遭受严重破坏。

  实际上,患方和院方主观上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医疗纠纷,这样更利于维持医患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调解这种方式快速、公正并且成本低,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首选。更何况医疗纠纷原本就是应该通过商议的方法解决,从而实现相互理解、信任、配合处理矛盾的目的。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请求,否则,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维权。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人祸;,例如瘟疫、暴乱等。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3、其他。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二、医疗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三、医疗事故诉讼费速算表

  由于诉讼费的缴纳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按照分段累计计算的,作为没有接触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计算起来并不方便,因此,给大家一个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的内容,由此可知,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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